关于举办2009年第三期环境统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和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全面提升环境统计水平,为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服务和数据支持,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全国性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09〕171号)和《关于印发〈2008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环境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环函〔2008〕231号)的安排,定于2009年9月22至26日举办2009年第三期环境统计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9月22至26日,9月21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沈阳宾馆(前台联系电话:024—86688666)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号
三、培训内容
污染减排新形势下环境统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国家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及释义;环境统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统计基础知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统计方法;环境统计分析及应用;“十一五”环境统计信息系统应用疑难问题解答等。
四、培训范围及参加人员
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5省地市级环保部门统计人员、环境统计技术支持单位统计人员,每个地市2人。
省级环保部门统计工作人员或技术支持单位统计人员1-2人带队,负责组织本地区人员参会。
五、其他事项
各省级环保部门请于9月15日前将本地区参会人员名单以电子件形式发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室会务联系人处(E-mail:cnemcln@vip.163.com)。
我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补贴计划内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和食宿费用,超额派员费用自理。
乘车路线:在沈阳北站下车,乘800路公交车至北陵东门下;在沈阳站下车,乘220、205路公交车至北陵东门下。从沈阳机场乘大巴到马路湾终点,再换乘210路公交车至北陵东门下。
如有需要接站的同志,请联系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会务组。
会务联系人: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任伟
电话:(024)86625332,86625015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室 王鑫
电话:(010)84943162,13681126600(手机)
传真:(010)84943158
环境保护部总量司统计处 代宝义
电话:(010)66556863,18910528468(手机)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统计 培训 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