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一期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部党组关于“大动员、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大宣传”重要部署,推进环境监测改革重点任务,谋划2018年环境监测工作思路,根据环境保护部年度培训计划,决定举办2018年第一期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月25日-1月26日(24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中山大学(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中山大学北门中大学人馆)
三、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国家环境监测网管理思路和“十三五”土壤环境监测总体方案等重点工作,深入分析环境监测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讨环境监测改革发展和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研讨提纲见附件)。
四、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分管领导、监测处处长和监测站站长各1名。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18年1月18日前登录“全国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培训学员注册系统”(地址栏输入cnemcpeixun.cnjournals.net,或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页,依次点击“监测培训”“全国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培训学员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主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办,中山大学协办。
(二)培训人员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
联系人:唐秋燕、庄淑娣
电话:13610143730、18126853040、(020)89222888(总台)
(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人:吴以睿
电话:(010)84943278
附件: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培训班研讨提纲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1月8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附件
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培训班研讨提纲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谋划新时代环境监测改革发展的思路和重点任务;
2.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的具体举措和建议(重点围绕网络建设、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土壤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改革、数据质量保障、监测大数据平台与共享应用等内容);
3.加快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环境监测条例框架及内容,重点解决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