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工作,结合近几年基地建设发展实际情况,我部对原试行的考核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部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