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二期电磁环境监管培训班的通知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电磁环境监管工作,提升电磁环境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环境保护部2018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8〕345号),我部决定举办2018年第二期电磁环境监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6月25日至28日(6月25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南华大学(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三、培训对象
(一)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及所辖地级市(自治州)环境保护局负责电磁环境监管的工作人员(每单位1人);
(二)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从事电磁环境监管技术支持人员(每单位2人)。
四、培训内容
(一)电磁环境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二)电磁环境信访投诉、行政复议与诉讼;
(三)电磁环境理论知识和行业发展;
(四)输变电工程环评与验收相关导则规范;
(五)电磁环境监测方法;
(六)讨论电磁环境监管相关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承办。请上述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培训人员统一报名,并于6月1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承办单位;
(三)请参训人员于6月25日到君雅洲际酒店报到(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四号,0734-2877777)。报到当天9:00至17:00在衡阳东站安排接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顾燕楠
电话:(0571)28065861,13867460510
传真:(0571)28065863
(二)南华大学彭国文
电话:15874720055
附件:报名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4日
抄送:南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