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市一策” 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的通知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省(市)生态环境厅(局),各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各城市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牵头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长江保护法》要求,强化科技支撑各地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尽快补齐水生态保护的技术与能力短板,进一步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结合《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的实施,我部决定继续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制定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1),组建了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见附件2),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城市一线进行驻点跟踪研究和技术指导。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地方实际需求,明确研究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条件,积极推进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切实提升各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驻点跟踪研究相关进展与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合研究管理办公室(科技与财务司)单楠、陈胜
电话:(010)65645376、65645369
传真:(010)65645374
(二)长江中心李虹、杨鹊平
电话:(010)84915321
邮箱:ncyc@craes.org.cn
附件:1.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部
2022年3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