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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17〕2038号)要求,你厅督促兰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兰州分公司)落实大修渣环境问题整改要求,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经我部现场核查,认为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基本达到了挂牌督办要求。
经研究,决定解除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挂牌督办。请你厅督促兰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环境安全;督促中铝兰州分公司尽快将暂存的大修渣无害化处置,并研究与大修渣混杂的耐火砖、生活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置方案,避免遗留环境隐患。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3日
抄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