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启动活动暨2019年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为增进政府部门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把握和理解,激励环保社会组织成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作的有效补充力量,更好地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2019年生态环境部培训工作安排,我部定于近期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启动活动暨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6月10-13日,为期4天(6月10日全天报到,13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长沙市芙蓉区王家湖路与火炬路交汇处)。
三、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宣教部门负责人1名;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推荐“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社会组织联盟成员单位代表1-2名;部属社会团体、中华环保联合会各推荐代表1名。
四、培训内容
(一)“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启动活动;
(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情况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介绍;
(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现场教学;
(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政策与实践介绍;
(五)环境信息公开、臭氧层保护工作等有关情况介绍;
(六)交流研讨与经验分享。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环保联合会承办。
(二)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组织各有关单位统一报名,于2019年6月5日(周三)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中华环保联合会。
(三)参训人员培训费(含食宿)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四)此次活动不安排接送站,鼓励乘坐公共交通绿色出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
联系人:杨玉玲、董文萱
电话:(010)66556057、66556058
(二)中华环保联合会
联系人:闫立明
电话:(010)51266665转201、15110171851
传真:(010)51230006
(三)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
联系人:胡献舟
电话:13875855918
附件:报名回执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5月31日
抄送:中华环保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