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培训(衡水)班的通知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提高衡水市生态环境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我部2019年度培训计划,决定举办2019年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培训(衡水)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10月29日报到,11月2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南大街2199号)。
三、培训对象
衡水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120人。具体名额分配请你局自行决定,并请做好本期培训班组织工作。你局亦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司法机关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生态环境法制建设进展;
(二)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立法解读;
(三)生态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五)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与实践等。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我部法规与标准司主办、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承办。请你局组织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并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汇总的报名回执发送至mamy@acee.org.cn。
(二)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含食宿费),交通费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马牧野
电话:(010)66556165
手机:13488688051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