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6年钱家店铀矿床勘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2024-2026年钱家店铀矿床勘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辽油局〔2024〕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铀矿地质勘查,拟施工钻孔420个,拟钻探工程量180000米。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我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协同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项目每年施工前,应将钻孔位置报告以上单位。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送我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并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4年9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核工业二0八大队。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