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10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10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伊广矿字〔2024〕3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该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属新疆淖毛湖矿区规划新建露井联采矿,规划井(矿)田面积85.52平方公里,规划马朗一号煤矿1500万吨/年,先期开采煤矿露天部分,规模10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后期井工开采部分单独设计、环评。项目设计地表开采境界面积19.12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原煤储量4.12亿吨,服务年限37.5年。可采煤层为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1号煤层,实施露天开采,岩土剥离采用单斗—卡车剥离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式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矿田划分为3个采区,首采区可采面积8.33平方公里,服务年限14.1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及行政福利区等。其中工业场地新建封闭式智能干选车间、风选车间、原煤储煤场(1座,容量70000吨)、产品煤储煤场(1座,容量35000吨)、矸石仓(1座,容量1000吨)、矿坑水处理站(1座,规模30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480立方米/天)、供热锅炉房(1座3台,单台5600千瓦燃气锅炉)等工程。行政福利区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360立方米/天)、供热锅炉房(1座2台,单台4200千瓦燃气锅炉)等工程。采用燃气锅炉集中供热。产品煤依托矿区规划的铁路专用线外运,铁路专用线单独环评。该项目于2022年8月违法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并进行了责任追究。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项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新疆淖毛湖矿区规划项目,总体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24〕1279号文件核准项目露天部分按1000万吨/年建设。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24〕34号文件同意项目以承诺方式进行产能置换。项目实施将对生态、大气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该项目位于诺敏戈壁荒漠化敏感生态功能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裸岩石砾地,分布少量荒漠植被。采掘场外围上游的西南、东南方向,分别分布有3.4平方公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3.59平方公里地方公益林。采掘场挖损、外排土场和地面设施占地等将对矿田砾幕层、荒漠植被和局部生态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无居民水井(泉)、动物饮水点等分布,无具有供水意义的地下水含水层。随着矿田的剥离和开采,煤系含水层及以上的各含水层将全部被破坏,以矿坑水形式排出,疏干影响范围内无井(泉)及野生保护动物饮水点等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矿坑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或污(废)水处理设施等区域发生渗漏等,将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运营期煤矿开采、排土、选煤、产品煤转载和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噪声,以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工程施工组织和设计,尽早实现岩土剥离物全部内排,减少地表扰动。对矿田范围内地表砾幕层和第四系砂砾岩进行剥离收集、堆存管理并回用。坚持“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对达到排弃高度的内、外排土场及时采取铺压砾石、削坡整形、洒水等修复措施,在受影响区域播撒当地适生植物种子(苗)等,为近自然生态修复创造条件。结合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强化公益林保护措施,落实砾幕层、公益林等跟踪监测计划。开展砾幕层保护和修复技术专题研究,必要时进一步优化相关保护措施。按照《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防沙治沙法》要求,采取防沙治沙措施。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新建1座矿坑水处理站,矿坑排水及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在行政福利区及工业场地各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实施分区防渗措施,维修车间、危废暂存间、油脂库、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在行政福利区、工业场地、外排土场下游各布设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强化节水等措施,不断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加强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和开采过程扬尘防治,采掘场预爆区洒水增湿,采用微差松动爆破,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排土场及时碾压、洒水抑尘,达设计标高后及时采取砾石覆盖、洒水等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鼓励优先采用新能源机械和车辆;加强大风天气环境管理,遇到6级及以上大风时停止爆破、采掘、排土等露天作业。供热采用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确保达标排放。破碎采取封闭措施,原煤破碎系统设置除尘器,干选车间、风选车间、原煤及产品煤储煤场、矸石仓等区域,配套喷雾抑尘装置及防爆智能雾炮;原煤、产品煤储煤场等采取全封闭措施,厂内煤炭输送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铁路专用线建成前项目不得投运,建成后产品煤全部通过铁路专用线外运。针对未批先建区域砾石收集不足导致露天矿排土场未及时恢复、砾石覆盖度不够的问题,对排土场具备条件而未修复的平台及边坡,采取砾石、块石压盖等措施,确保覆盖度不低于60%。开展大型露天矿扬尘污染防治专题研究,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并跟踪措施效果,相关成果报我部。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剥离物与矸石全部运往内、外排土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运至地方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矿坑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单独收集、贮存、运输,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环境管理。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按照1000万吨/年的规模建设和生产,不得擅自增加规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后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首采区服务年限期满后,后续采区继续实施开采的,应当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哈密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及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5年2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哈密市生态环境局,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