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阳泉)
阳泉市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至8月27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区)发现山西金江宏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其他涉气环境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阳泉市城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阳泉市人民政府,郊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至8月27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区)发现山西华阳正元工贸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点位)存在未安装治污设施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1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阳泉市郊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阳泉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4日至8月27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区)发现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凯丰彩钢厂存在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阳泉市人民政府,矿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至8月27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区)发现阳泉明达工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点位)存在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区)发现的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区)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区),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阳泉市矿区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阳泉市人民政府,平定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至8月27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平定县白玉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点位)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阳泉市平定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阳泉市人民政府,盂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至8月27日,我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在你市(县)发现山西盂县西小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点位)存在未安装治污设施等问题,我部决定对在你市(县)发现的3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见附件)。
一、请你市(县)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件)及时交办你市(县),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方案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二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办问题清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ome/ztbd/rdzl/dqwrqhdc/)。请在我部公开督办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问题清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周游、杨秋利
电话:(010)66103113、66103112
传真:(010)66103204
邮箱:dqqhdc@mee.gov.cn
附件:阳泉市盂县督办问题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