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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8107号建议的答复

2018-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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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凌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粤桂合作推进九洲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与规划引领

  九洲江是粤桂湛江、玉林两市沿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生态资源,鹤地水库位于九洲江中游,是湛江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实施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确保流域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九洲江流域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将广东湛江市及广西玉林市纳入规划范围,支持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二是将九洲江流域广西玉林地区列为第一批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积极探索流域综合治理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模式。目前,试点地区实施方案已批复实施,在调优、节水、控源、治污、修复、管理等方面开展初步探索。三是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建立覆盖全国十大流域的分区管理体系,筛选出580个优先控制单元,其中涉及九洲江玉林市山角控制单元(防止退化型)和湛江市排里控制单元(水质改善型)。四是我部分别与粤桂两省(区)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并推动两省(区)与各地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

  关于粤桂两省(区)正在编制的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建议待规划编制成熟后,粤桂两省(区)可征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国家有关部门将做好规划编制指导工作。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给予积极支持,指导试点地区深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我部将结合《规划》和《责任书》要求,指导粤桂两省(区)在地方治理规划中,科学制定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将河湖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按照空间管控和分区施策原则,构建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继续按月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识别工作滞后地区和突出水环境问题,督促地方编制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二、关于加大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分别安排相关环保专项资金23.2亿元、34.99亿元,支持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中,安排涉水资金11.13亿元,主要支持广东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安排涉水资金13.77亿元,主要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工作。资金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由粤桂两省(区)统筹安排到具体项目。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指导地方积极谋划“十三五”环保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同时,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粤桂两省(区)及湛江、玉林两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督促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促进粤桂两省(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关于建立和完善治理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2016年12月,我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基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建立联防共治机制以及协议签订等主要内容提出具体意见。按照区际公平、权责对等原则,流域上游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为改善生态环境付出的努力做出补偿,同时享有水质恶化、上游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

  2016年,为保护湛江市的饮用水源地鹤地水库水环境质量,我部和财政部积极推动粤桂两省(区)签署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在协议实施期间,广东省作为受益地区每年出资1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每年出资1亿元,中央财政奖励3亿元,用于支持九洲江上游玉林市有关县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九洲江流域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来,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在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全面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重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着力打造生态养殖新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粤桂两省(区)沟通协调通畅,上下游共创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应急、联合监测、联合调处纠纷“五联”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全流域联防联控,取得良好效果。三是上下游跨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达到生态补偿协议的目标要求,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整体向好。

  目前,粤桂两省(区)已实施完成第一期生态补偿协议,并对实施成效总结评估,同时着手开展第二期的准备工作。我部将加强指导和协调,推动签署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不断强化和完善上下游联防联治等内容,推动建立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有效发挥生态保护补偿财政政策的引导效应,形成结对发展、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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