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流花28-2/流花27-1气田、流花16-2油田群引气利用联合开发项目 |
南海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拟新建LH28-2 SPS、LH27-1 SPS两个水下生产系统,新建4条海底混输管道、2条乙二醇管道、1条电缆、3条脐带缆;同时,对依托的LW3-1CEP平台和HYSY119FPSO引气利用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LH28-2 SPS新建1个水下管汇、4个水下管道终端、1个水下脐带缆分配单元、1个水下脐带缆终端单元等,布设4口生产井,包括1口探井转开发井(LH28-2-1)、2口新钻水平井LH28-2 A2H和LH28-2 A3H、1口预留井LH28-2-A1H。LH27-1 SPS新建1个水下终端管汇、2个水下管道终端、2个脐带缆终端等,布设1口探井转开发井(LH27-1-A1H)。LW3-1 CEP平台和HYSY119FPSO适应性改造内容主要包括,LW3-1 CEP平台新增段塞流捕集器、凝析油分离器、生产水处理设备等;HYSY119FPSO进行引气利用设施改造,新增段塞流捕集器撬、段塞流捕集前滤器、凝析油电加热器等各1台,新增乙二醇外输泵与提升泵各2台等。项目采用水基钻井液体系,天然能量开发方式。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海水水质: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以及运营期生产水等排放。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水基钻井液循环使用。含油量超过8%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垃圾全部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船舶产生的各类垃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处理处置。(2)海洋生态: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速率,减少对海洋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同时采取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3)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井涌、平台火灾/爆炸、输油软管破裂、海底管道/立管泄漏、地质性溢油、施工船舶碰撞等事故。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在钻台、钻井液池和钻井液工艺室等场所设置通风系统和烃类气体探测器;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严格按照已有输油作业操作规范进行输油操作,定期检测、更换输油软管;制定相应的管道保护和检测程序,由值班船对管道沿途进行巡视,定期对海底管道进行清管作业,不定期对海管进行巡线;平台上的主要设备、生产装置和单元设置相应的压力、液位和温度报警系统与安全泄压保护装置及应急关断系统;平台容器附近装备火焰和气体探测器;加强船舶、作业现场监视,加强外输软管的维护与保养。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010-65645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