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中星26号卫星项目地面应用系统及地面标校站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黑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云南省、广东省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包括: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四川都江堰市、黑龙江哈尔滨市、宁夏银川市、西藏拉萨市、云南大理石市和广东深圳市7个地点的站址各建设1座信关站,在四川都江堰市的站址新建便携地面标校站1座。 本项目总投资959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1.1%。 |
(一)电磁环境 信关站Ka频段4.5m、7.3m卫星天线、地面标校站Ka频段1m卫星天线发射方向前方厂界处电场强度、功率密度预测值均满足电磁辐射环境管理限值要求。 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电场强度、功率密度预测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二)其他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类环境敏感区。项目建设不新增工作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二)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设备、篷布等设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废水利用现有站内化粪池统一处理;施工垃圾统一收集清运;作业面挖土集中存放、遮盖,就地回填;施工结束后恢复绿化。 天线周围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站内工作人员严格操作,加强巡视监管,避免电磁辐射超范围发射和偏移。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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